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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3-22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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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上市交易原油期货。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原油期货自2018326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21:00-次日02:3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交易基准价:

SC18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

交易基准价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和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7%;涨跌停板幅度为5%。第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基准价的10%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四、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五、手续费收取标准:

原油期货交易手续费为人民币40/手,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国 盛 期 货

                                      201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