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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主力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0-02-03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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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主力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20〕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棉花等10个期货品种交割月[N+2N+5](N为当月月份)区间内的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表。

表 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主力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


其他月份按正常手续费标准收取,之前手续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