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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期所及能源中心部分期货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0-08-24 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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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0317号、上能发〔2020141号通知,自202082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除原油2009合约外,原油期货其他合约,低硫燃料油合约,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结合以上交易所通知,公司在分析市场行情及相关品种持仓后,决定自202082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上述期货品种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除了原油2009合约外,原油期货其他合约,低硫燃料油合约,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下调至18%

如遇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提高公司保证金标准。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管理账户风险。

特此通知。

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0824